甲方(租赁方):
乙方(出租方):湖南博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合同编号: 签订日期:
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租赁协议:
乙方将 震旦 品牌 (型号)全新复印机 壹 台出租给 甲方 使用,机器总价值为: 元整(¥ ),经双充分协商,以资共同遵照。
一、 合同期限: 年(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)。 二、 租赁费支付:乙方每月 元的标准向甲方收取;月租金范围内向甲方赠送
页输出,超出赠送页数按每页 元收取;
三、甲方租赁乙方全新复印机,需支付一定押金 元(合同期满还归)。
四、 乙方责任:
1、 乙方派专业人员为甲方做机器使用培训服务,直到用户熟练操作为止;
2、 乙方负责提供全部零件配件及消耗材料(复印纸和用电除外)。如遇不可抗力事件产生或者属于甲方人为原因导致机器损坏,则损坏的零件费用需由甲方负责赔偿。
3、机器出现故障,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,不可强行让机器“带病”作业。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,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(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现场,需提前说明,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约定时间)。
4、在租赁期内,复印机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复印质量无法满足甲方正常工作需要,无条件提供同档次复印机给甲方使用。
五、甲方责任:
1、 指派专人负责复印机的日常使用,掌握复印机的日常操作技能。
2、 提供能满足复印机正常工作所需的场所(合适的温度、湿度及清洁的环境等)。
3、 使用正常复印纸复印(不使用其他非标准纸张)。
4、 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自行或请他人拆卸或维修复印机。
5、 如甲方丢失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按合同所定价值无条件赔偿甲方。
六、 任何一方如果迁移办公场所、或变更电话号码,都应及时通知对方。
七、合同期满,如需续约,应重新签订合同,押金可以结转;如不再续约,乙方收回机器,并如数退还甲方所交押金本金。
八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盖章或签字生效。未尽事宜,另协商解决。
甲方:
负责人(签字):
地址:
电话:
日期:
乙方:湖南博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负责人(签字):
地址:长沙市解放东路89号华海3C电脑城B24020
电话:0731-82917378、82815239
日期: